朗读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领域开展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推广试点的通知》(虞政办发〔2017〕1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智慧用电系统“以奖代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区范围内注册,并在本年度11月底前安装使用智慧用电系统的单位。
二、补助办法
本年度,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200万元用于智慧用电“以奖代补”工作,申请单位经所在属地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安装智慧用电系统并投入运行的,按实际安装数每台570元的标准实施补助。补助总额超200万元时,同比下降补助比例。
三、申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