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百办〔2017〕80号
各行政村、居委、社区,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街道党委、办事处同意,研究制定了《百官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2日
百官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为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隐患治理,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定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街道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根据公安部和省、市、区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者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紧盯重点防大火。
各村(居)、社区,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居住出租房屋、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工地、文物建筑、古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宾馆、商(市)场、医院、养老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工作重点,按照“行业监管、属地负责、分类整治”的原则,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全力解决突出隐患和问题。
1.居住出租房屋。应当着力解决的突出隐患和问题:①电动车充电区与生活区未实行硬隔离,在楼道内停放充电;②居住出租房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三合一”;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放物品影响疏散;④电气线路未按规定穿管保护,私拉乱接或者使用劣质插线板;⑤违章建筑、地下室、“三合一”场所以及3层以上采用木楼梯的房屋作为居住房出租;⑥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房间隔断,或者在居室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要加快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与管理,推广使用智能充电桩或户外电瓶充电柜,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违规停放问题。11月至12月,迎接区政府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验收。(牵头单位:新居民事务所)
2.高层建筑。应当着力解决的突出隐患和问题:①物业服务企业履职不到位、管理混乱;②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保护层破损或者脱落;③消防电梯、自动消防设施、消火栓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严重缺损;④违章搭建及占用、封闭、堵塞消防车通道;⑤建筑内随意分隔,导致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数量不足;⑥建筑内违规设置群租房、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和改变燃气管线。
各村(居)、社区,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高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管理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或外保温已经严重破损的高层建筑,要组织建筑产权单位和建设、财政、消防等部门研究论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实施拆除更换。未拆除前,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要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要全面实施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和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全国“两会”前,按照“一人一栋”原则,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者“楼长”全覆盖。(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3.易燃易爆场所。应当着力解决的突出隐患和问题:①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达到或接近报废、更换年限仍然使用,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②企业内部防火、防爆设施不符合要求;③应急处置力量、器材装备配置不符合要求,各类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储备不足,未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④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不落实;⑤未建立工艺处置队和专职消防队,应急联动能力不高或者相关机制不健全,难以应对复杂问题;⑥火源管控工作措施不到位。
街道相关办线、中心要主动联系经信、安监、质监、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卫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安全监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上述突出隐患和问题依法督促整改并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工业商贸办公室(安监所))
4.工业企业。应当着力解决的突出隐患和问题:①存在“三合一”现象;②违章搭建或者违规采用泡沫夹芯板;③变更原审批性质,生产车间作仓库、办公使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④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⑤消防设施瘫痪或故障;⑥火源管控措施不到位。
街道相关办线、中心要主动联系经信、国土、规划、公安、安监、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上述突出隐患和问题依法督促整改并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工业商贸办公室)
5.建筑施工工地。应当着力解决的突出隐患和问题:①违规电焊气焊、使用明火作业未经审批或不规范;②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③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且电气线路未经防火保护;④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占用临时消防车道,影响灭火救援。⑤临时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消防设施故障无法扑救初期火灾。
建设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施工现场,尤其是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安全监管,摸清施工现场底数和隐患底数,加强对施工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强势督改上述突出隐患和问题。(牵头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6.人员密集场所。着力解决以下突出隐患和问题:①存在违规住人等现象;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油漆等冒险作业;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④建筑消防设施、器材严重不足或损坏,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⑤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不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培训演练不到位;⑥外墙门窗设置广告牌、防盗网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⑦未定期清洗厨房油烟管道,未定期检查维护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⑧违章搭建或者违规采用泡沫夹芯板。
各行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强势督改上述突出隐患和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组织力量对小宾馆、小汗蒸场所、沿街店面(违规住人)、小娱乐场所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加强火源管控,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和措施;尤其对违规使用电热膜加热的汗蒸场所,必须立即实施停业整改措施。(牵头单位:百官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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