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103号
百官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上虞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
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切实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尤其是出行需求,根据《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绍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会议纪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通过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政策环境、创新实施方式、推动社会参与,满足既有住宅中老年人的出行需求,提升养老生活品质,努力使加装电梯项目成为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开展上虞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要坚持“业主主体,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专业保障,确保安全”的原则。要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后,积极鼓励和倡导既有多层住宅业主发挥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参与加装电梯试点工作;要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装电梯的重要意义,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激发社会参与的热情;要坚持依法推进,严格遵循专业要求和安全规范,确保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万无一失。
三、试点目标任务
上虞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简便、有效的管理与服务机制,形成具有上虞特色的改革创新模式。
(一)试点范围
2018年在百官街道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按绍兴市要求完成试点任务。
(二)时间进度
1.宣传发动(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
区政府召开加装电梯试点专题推进会,百官街道、社区派专人负责调查、摸底辖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小区现状,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以居民自主的原则,选取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作为突破口,特别是满足申请条件,居民意见高度统一并通过可行性论证的作为备选试点(加装电梯操作流程图见附件2)。
2.联合审查(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