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
为有效落实村主职干部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村居建设,增强村干部的勤政廉洁意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订2018年村主职干部勤廉承诺保证金考核办法。
一、实施对象。各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委主任。
二、金额标准。采取本人预缴2000元和区、镇各配套2000元的方式建立,实行专户管理。个人预缴部分在2018年6月15日前交镇财政所。
三、考核方式。对村主职干部因自身不作为、乱作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产生严重后果,以及个人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重大问题实行问责并扣减勤廉承诺保证金,考核采取百分制倒扣方式实施。
(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全额扣减。
1.带头或参与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的,带头阻碍正常执法的;
2.带头违章建房或乱建坟墓的;
3.造成大额集体资产流失的;
4.被查实参与承包本村工程项目建设的;
5.违法违纪受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查处的;
6.未经批准擅自脱岗半个月以上的;
7.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认为需要实行“一票否决”的事项。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比例扣减(同一内容涉及两项以上扣减的,就高处理)。
1.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未达90分的,每少1分扣减0.5分;
2.当年承诺的实事工程项目少于2项的,每少1项扣5分;承诺项目完成2项以上不扣分,已启动未完成的每项扣3分,未启动的每项扣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