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村居建设,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严格履行各项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切实推进村级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进程,根据《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制订考评意见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四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工作70分,民主评议10分,村党(总)支部工作考核10分,镇纪委考核10分。
(一)基础工作(70分)
1.规范化建设(25分)
(1)加强硬件建设(5分)。做到有固定办公场地,门前有牌子,墙上有制度,监督有印章,记录有本子等“五有”要求建设,每少一项扣1分。
(2)健全工作制度(10分)。工作例会制,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有相关例会记录的得6分,每少一次扣0.5分;工作报告制,每年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得2分;履职承诺制,村监会成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并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和村规民约,自觉接受村民监督的得2分。
(3)规范台帐记录(10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记录的村务公开情况,财务管理监督情况,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工程建设和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干部勤廉工作情况等记录规范、充实,无相应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考核部门:镇纪委
2.履职监督(45分)
(1)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监督(6分)。参与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及时纠正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行为,督促相关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五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有效防止暗箱操作或以权谋私。
(2)加强对强农惠农和扶贫领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8分)。对上级支农资金、物资使用和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扶持粮食生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公费订阅报刊限额、低保款项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发放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加强对“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的监督(8分)。按时向镇纪委上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信息,并对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公开程序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监督,对公开内容有遗漏或不真实的,及时督促村民委员会进行更正。及时督促行政村党务公开。
(4)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的监督(10分)。对村级“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的租赁、承包、处置等程序进行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对财务票据进行审核把关;按照“合法、规范、有效”的要求,对各类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等合同文本进进行审查,并及时监督做好不规范合同文本的清理工作。
(5)加强对村级集体工程项目的监督(10分)。对村级集体建设工程的立项、招标、建设、验收等整个过程、工程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杜绝上级无补助、社会无赞助、村级无实力的“三无”项目的实施。参与工程验收与资金预决算,并督促村民委员会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开有关情况。加强对村级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
(6)对村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3分)。对村干部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情况、创业承诺、廉洁自律承诺、“四不”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同时向镇纪委报告且记录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