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1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虞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方案(2018-2022)》(区委[2018]3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茶叶品牌资源整合,建设我区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实现产业兴旺,茶农增收,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文化助力、全民共享”的原则,以整合茶叶品牌资源为抓手,以茶企业和茶农为主体,以科技兴茶为支撑,以依法管理为保障,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打造以“绿色、生态、文化”为内涵的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实现茶叶产业更高质量、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主要目标
构建以公用品牌为主体、企业广泛参与的“公用品牌+”的品牌建设体系,到2020年公用品牌取得国家地理标志,到2022年争创国家级茶事荣誉和建成省级茶叶集聚区,茶园新发展面积累计3000亩以上,茶叶总产值达到2.3亿元,其中使用公用品牌的名茶产值达到1.5亿元,茶农茶叶收入总增长30%以上,充分发挥公用品牌的带动作用,品牌应用范围逐步覆盖到全区70 %以上的茶园和名茶加工企业。
三、重点工作
(一)推出区域公用品牌。制订区域公用品牌征集方案,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确定一个上虞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注册并申请国家地理标志。品牌为政府公益性品牌,在一个公用品牌下,重点主推“翠茗”等产品。
(二)组建品牌管理中心。成立以公用品牌命名的区级茶业协会,由农业部门筹建并对其业务指导和监督。在协会下建立上虞区茶叶区域公用品牌管理服务中心,性质为服务型公司,主要职能为茶叶公用品牌管理,制定和实施“六统一”标准,开展信息服务、业务培训和名牌申报等;人员由招聘的素质高、业务强、有公信力的人员组成,身份为中心聘用人员。
(三)实行品牌统一管理。区域公用品牌实行“六统一”管理:一是统一商标使用,实行授权许可使用,实施公用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自有商标共同使用的双商标制度;二是统一生产技术,制订从良种、栽培管理到加工工艺统一的生产技术规程;三是统一质量标准,制订公用品牌茶质量标准,突出公用品牌茶的品质特证,对符合生产标准的企业和基地授牌;四是统一产品包装,由品牌管理中心统一设计、印制、保管产品内外包装,企业预订,费用自负,对符合质量要求的或经品牌管理中心帮助进行色选、提香和整理后符合要求的茶叶,由品牌管理中心统一包装后交企业自行销售,包装产生的费用(人工、电费等)暂由品牌管理中心负责;五是统一指导价格,协会在每年春茶上市前组织同行议价,统一最低销售价;六是统一品牌宣传,由品牌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公用品牌茶对外宣传、推介。
(四)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制订创建上虞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名牌行动计划,积极参加国家级茶事活动和名茶评选,举办公用品牌推介会,参加各类茶叶展销会等。鼓励区内的宾馆、商场、茶庄、景区(点)经营销售公用品牌茶,拓展市场销路,在北京、上海、杭州、宁波及西部大中城市开设公用品牌茶专卖店(柜),并进行奖励。利用国内大的茶叶销售平台,开展茶叶电商销售,拓宽销售渠道,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