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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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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8〕1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上虞区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弘扬与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有效载体,是维护民众健康的不竭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医药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中医药进入全面发展新时代。为明确我区中医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加快推动中医药健康发展,提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继承创新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医药文化,强化政策导向,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市场培育,有效促进我区中医药服务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逐步构建具有上虞特色的中医药发展模式,着力推进我区中医药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服务惠民。围绕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健康的宗旨,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的方针,以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为总体目标,将“中医药服务惠民”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强化政府在中医药发展领域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宏观环境。

  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激发社会中医药投资消费活力,促进中医养生、中医医疗、康复养老、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改革对中医药发展的推动作用,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建立中医药可持续发展机制。

统筹兼顾,促进均衡发展。坚持中医与西医并重战略,相互取长补短促进结合。打实城乡中医药发展基础,突破中医药医改工作难点,强化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统筹兼顾中医药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全面均衡发展,促进中医和中药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区基本建成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0.8张,中医药服务群众获得感明显改善;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逐步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优化和提高中医药人员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人;推进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中医药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增强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一支由名中医名科名师、骨干中医师、职业技能人员组成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中医药工业化、产业化、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进一步增强,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5人,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0.85张。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90%的妇幼保健院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

    ——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更为完善。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等服务机构进一步发展,建设“治未病”中心,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适应全社会中医药养生养老康复健康服务需求。

    ——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业振兴繁荣。建设中医类陈列馆,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医学类项目,积极争创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中医药继承创新斩获硕果。发展虞医文化,总结虞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偏方、技艺,组织编撰出版中医药学术著作。积极创建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和中医科技项目。

    ——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建立名中医培养、评选和动态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各级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基层名中医、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专家评选活动。

    ——中药产业更具竞争实力。推进上虞中药材名优传统品牌建设,建成中药材种植基地。

    ——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再上台阶。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使用纳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依据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中医药基础数据和大数据平台。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

    ——中医药各项保障措施落地。全区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工作职责明确,全区中医药发展管理体系健全。中医药行业监管机制建立,全区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规范。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多层次一体化四级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推进上虞中医医院(城南医院)新建、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馆建设等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100%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开设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其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开办中医诊所依法实行备案制。(责任单位:卫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2.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中医医院基本建设,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推广应用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单病种诊疗规范,支持中医药特色制剂的研究开发,强化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诊疗,不断提高中医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工作水平。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总诊疗量35%。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向基层培育和推广15项适合基层实践和操作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单位:卫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3.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抓住重大及疑难疾病防治等关键问题,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体系,依托浙江中医药大学,积极开展“西学中”、“护学中”培训。(责任单位:卫计局)

    4.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应用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实施和优化网上预约挂号、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结算支付等服务。鼓励中医医院探索融医疗、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和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治疗模式。(责任单位:卫计局)    

    (二)发展中医养生养老康复服务

    5.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快推进以“治未病”为核心的中医特色预防和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中医医院及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妇保院设立“治未病中心或科室”,开展中医健康体检、体质辨识、健康咨询,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开设经络馆、太极运动馆、药膳馆、情志调摄馆等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责任单位:卫计局)

  6.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100张及以上床位的护理型养老机构须设置医务室并具有防治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诊疗功能;100张以下床位的护理型、助养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中医诊室,也可与周边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加快城乡社区中医药和社会养老资源整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结合的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优质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慢性病防护和康复护理等技能服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体质辩识和建立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卫计局、民政局、人社局)

    7.发展中医康复服务。推进中医医院与残疾人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合作,开展中医特色社区康复服务,实现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卫计局、残联、民政局、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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