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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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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发〔2018〕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有关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我区《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

 

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

(2018-2022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省政府“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计划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推动政府系统更好履职尽责,现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按照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现代政府建设要求,聚焦“强谋划、强执行,提高行政质量、效率和政府公信力”(以下简称“两强三提高”),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全方位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两强三提高”为目标,全力实施执政能力提升工程,深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立机构设置科学、职能定位准确、运行高效透明的现代政府,基本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完备的工作体系、协同的政策体系、精准的评价体系,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行政质量和效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政务环境、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三)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引领。以建设现代政府为方向,锚定“两强三提高”目标,把强谋划、强执行作为政府工作的生命线,把提高行政质量作为核心任务,把提高行政效率作为关键环节,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根本遵循,把坚持讲认真、务实干、敢担当贯穿政府工作始终,持之以恒推进政府自身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找准薄弱环节和关键短板,针对谋划能力不足、执行力不强、行政效能不高、公信力有待提升、学习不认真、工作不务实、缺乏担当、政府数字化转型亟待提速等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强的解决方案。

    ——坚持系统推进。围绕“两强三提高”目标任务,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关于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规章,优化组织结构和资源配置,加强纵向联动和横向协作,加快构建符合现代政府治理要求的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持续深化政府自身建设。

    ——坚持持续改进。树立创新理念和改革思维,破除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扎实推进全区面上各类改革,努力争取上级各类改革试点,推出一批上虞经验、上虞方案,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政府系统党的建设工程

    1.加强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过硬”,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2.加强思想建设。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高质量开展政府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认真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切实执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3.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政府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全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党委)

    4.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我省“36条办法”及绍兴和我区有关规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讲政治、务实干、敢担当。深入整治“四风”难题,严把办文办会关,2018年起政府系统文件、会议数量和会议经费原则上不得增加。大力推广“开门工作法”,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和基层制度;大力推广“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5.加强纪律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等规定。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管控,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二)大力实施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

    1.建立科学谋划体系。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进行系统谋划,全面对标先进县市区,全方位构建在区委领导下的政策协同研究机制,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究,加强上级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的深度研究,聘请有关智库开展上虞高质量发展指数编制,根据上虞发展提出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的战略创新举措。区政府班子领导每年需根据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确定重点课题,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每年需根据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确定1-2个重点课题,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智库决策咨询作用,切实将课题成果转化为政策或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2.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应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研究制订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重视研究政协专题协商意见。(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3.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制订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制订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计划,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建立评估结果反馈整改、二次评估、结果运用监督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三)大力实施政府执行力提升工程。

    1.实行重点工作周计划管理。按照周计划管理要求,推行重点工作清单制度,明确每项重点工作的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将政府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到周,建全完善政府工作周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和APP,对工作进度进行实时督查和亮灯管理,做到每周进度书面督查并进行整理分析,每月实地核查并编发政务督查通报,全年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单位:区府办、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2.实行周计划实战管理督查。开展周计划实战管理系统督查,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加强实地督查频次和力度,挂钩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政务督查通报。加强督查工作统筹,整合督查项目,提高督查效率,建立健全有清单、有督查、有考评、有激励、有问责“五位一体”的大督查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区府办、区督考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3.健全行政问责工作机制。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实际,加强与纪委、监委协调联动,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点惩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府办)

    4.完善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制订完善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免责实施细则,建立容错纠错免责案例库。(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府办)

    (四)大力实施行政质量提升工程。

    1.改革机构设置。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统一领导下,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政府部门间和部门内设机构间的职能分工,破解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研究改革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责任单位:区编办,区级有关部门)

    2.规范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无差别全科受理和“一网通办”。全面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加快推行企业对标竞价“标准地”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区编办、区便民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法制办、区国土分局和其他区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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