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1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 月23 日
上虞区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是绍兴市政府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进食用农产品“双体系”(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以及绍兴市《关于提升全市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提出全区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全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打造“食安上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提升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建立“市场方自己检,第三方巡回检,监管方法定检”的快检机制和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二、工作目标
按照“双体系、双覆盖”的目标要求,将快速检测全面覆盖现有主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和1个水果批发市场(2018年度实施的市场名单详见附件3),初步实现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内所有食用农产品经营品种快速检测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逐步覆盖部分乡镇农贸市场及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超市。
同时,引入智慧监管手段,对快检结果全面公开,实现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实时推送,公众可即时查询,问题可及时处置,供应源头可随时追溯的目标。
三、实施内容
(一)开展社会第三方监管检测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第三方检测服务。根据绍兴市食用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类别、检测项目等详见附件1),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检测类别、检测项目进行单价招投标,确定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并与通过招投标确定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签订检测服务合同,按实际检测数量进行资金结算,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保障。
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在市场自检的基础上对市场内食用农产品开展全覆盖快速检测,承担从样品抽取、检验、数据上传到后续处理的全周期服务。按照对经营户、农产品品种“两个全覆盖”的要求,完成主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快速检测每月“两个全覆盖”、批发市场快速检测每日“两个全覆盖”。在水果批发市场实行驻点检测,在其他农贸市场实行巡回覆盖检测。初步估算主城区农产品市场全年检测约67.4万批次。
(二)推进快速检测相关配套建设
1.提升主体责任方自检能力。各街道要督促和帮助农贸市场举办者改造提升快检室、配齐配好检验人员;区国有企业、区集体企业下属(托管)市场由相应的企业负责做好市场快检室改造、配齐配好检验人员。
提升快检场所。主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和水果批发市场全部设置快检室,按照《绍兴市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规范化标准》(见附件2)要求,对原有位置较偏的快检室移址改建和透明化改造,便于消费者对市场的日常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城区农贸市场快检室改造升级后,免费向公众开放,提供快检服务。
提升自检批次。增加每日市场自检批次,从现在的每天10批次(农村市场)、15批次(城区市场)统一增加到15批次。检测指标主要为:农药残留、甲醛、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双氧水、硼砂、兽药、抗生素、有害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残留等项目中至少9个以上。
提升快检水准。制定出台《上虞区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及溯源工作考核办法》,完善对市场举办者的督促激励机制,强化农产品市场快检工作的考核,切实提升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工作水准。
2.建立智能信息化监管平台。在构建农产品市场快速检测体系的同时,按照开放、简便、管用的要求,探索建立运用智能信息化监管平台(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开发应用软件),集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推送、质量安全溯源等功能于一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