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上虞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上虞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的重要实践,是现阶段交通行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载体。为积极推动浙江“现代交通示范区”建设和全面实现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编制的《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指南》以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将“绿水青山”作为现代交通发展的战略空间,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优先、协同联动优先,谋求融合协调发展,突出交通与沿线经济的关联性和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以精品树样板,以示范促引领,全方位打造涵盖自然风景、历史人文、科创产业、生态富民四种主题的美丽经济交通走廊。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的总体部署,遵循“修一条路(航道)、造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发展理念,结合目前开展的浙江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绍兴市“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创建、上虞区美丽乡村公路建设、上虞区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等工作,充分挖掘比较能体现、比较能代表、比较能反映我区交通发展对特色产业、特色风景、特色人文推动发展的交通骨干道路,按照质量好、环境美、服务优、带动大、安保强的标准,从路况质量、路域环境、公路服务设施等方面,全方位提升通行品质,全力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
二、主要目标任务
至2018年底,全区创建334公里涵盖自然风景、历史人文、科创产业、生态富民四种主题的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其中美丽经济交通精品示范走廊118公里(包括精品示范公路82公里,精品示范航道36公里),非精品示范走廊(美丽公路)216公里;2018年创建浙江省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达标区,2019年争创浙江省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示范区。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美丽公路(航道)创建
按照《浙江省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指南》,在美丽公路、美丽航道项目新改建、养护大中修、景观绿化、安全设施改造、服务设施完善等各专项工程全过程贯彻落实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理念和要求。创新“美丽交通+”特色经济、乡村旅游、历史人文、体育健身、健康养生等交通与经济融合发展的创建模式,建成“畅、安、舒、美、绿”的自然风景走廊、科创产业走廊、生态富民走廊、历史人文走廊,串起美丽乡村、连接美丽景区、联动美丽产业、带动美丽经济、促进美好生活。
美丽公路坚持建养并重。农村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到85以上(含),排水系统运行良好;标志标线设置率,县道、乡道和村道分别为100%、80%、70%,安保设施齐全,整体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公路两侧可绿化段绿化率100%,绿化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不影响行车视线和交通安全;注重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环境整治,创建整洁有序的路域环境;加大公路服务站的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力度。
加强航道建设与管理,打造美丽航道。航道年通航水深保证率达88%以上,护岸等航道整治建筑物完好率达95%以上,过船建筑物年通航时间保证率达 98%以上;航道及航道保护范围内无倾倒砂石、泥土、垃圾及其它废弃物等现象;有效防控船舶水污染物;内河100 总吨以上、400 总吨以下运输船舶增设生活污水贮存舱(柜);美丽渡口全覆盖;航道两侧可绿化段绿化率100%,绿化完好率达 95%以上;航道安保应急标志标牌配备齐全,航标维护正常率在 95%以上。
(二)全力打造精品示范公路(航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