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 农〔2018〕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农林局
2018年9月21日
2018年绍兴市上虞区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资经营行为,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保护农民消费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规范提升农资经营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法〔2017〕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资市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利益为根本要求,通过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企业信用建设,加强和推进全区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实行“一店一案”的施工方案。通过农资商品统一备案编码,建立农资经营单位和销售商品数据库,提升系统监管成效,培养诚信意识,确保农资经营行为正规有序,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源头安全。
二、建设范围
全区持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农资经营企业,农资批发企业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建设内容
1、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店进行信息化应用提质,配备满足农资信息化建设需要的硬件设备,逐步实现农资经营店信息化应用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