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262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百官、曹娥、东关、道墟、小越、章镇,发改、公安、建设、执法)
为进一步缓解停车难、停车乱、交通拥堵等交通问题,提高公共停车资源的使用率,提升城市形象,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提高城市精细化及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需启动上虞区第二期公共停车收费泊位管理工作。现将二期停车收费管理实施范围、路段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道路停车位(除一期区域外)
城北区域:东至迎宾大道(含)、南至西横河、西至江东路(含)、北至三环路范围内的道路及公共停车场,藕舫路,凤鸣路(舜江东路至恒利路),保驾山路(市民大道至迎宾大道)。
经济开发区:舜江西路(五星路至庆祥路),越秀东路(舜江西路至江西南路),江西路(越秀东路至赵家大桥)。
老城区:龙山路(江东路至凤山路),新河路(铁路涵桥至绿洲山庄),公园路,江扬南路体育场门口,舜江东路(赵家大桥东侧至保驾山路),横街路(江扬南路至凤山路) ,江东路(人民大桥至三环大桥)。
东关街道:永兴路(104国道中央门至东馨花园),南街路(东达路至永兴路),建东中路(东达路至永兴路),104国道(东关农贸市场北侧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