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8〕258号
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8年度上虞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2018年度上虞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区内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区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扩大有效信贷投入,深化金融服务创新,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推动上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区内银行。
(二)区内证券、期货公司(营业部)。
(三)保险公司:人保财险上虞支公司、人寿保险上虞支公司、太保产险上虞支公司、太保寿险上虞支公司、平安产险上虞支公司、平安人寿上虞支公司。
(四)金融行业管理机构:人民银行上虞支行、银监上虞办事处、区金融办、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管理机构分别实行专项考评和综合评价。当年度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参与考评,年终奖励由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领导小组酌情考虑。
二、专项考评
(一)区内银行
区内银行实行分类考评:第一类为工商银行上虞支行、农业银行上虞支行、中国银行上虞支行、建设银行上虞支行、交通银行上虞支行、绍兴银行上虞支行、上虞农商银行;第二类为农发银行上虞支行、中信银行上虞支行、浦发银行上虞支行、浙商银行上虞支行、华夏银行上虞支行、民生银行上虞支行、邮储银行上虞支行;第三类为杭州银行上虞小微支行、上虞富民村镇银行、招商银行上虞小微支行、泰隆银行上虞小微支行、台州银行上虞小微支行。
围绕“扩总量、控风险、优结构、强服务、降成本”的导向,考评区内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绩,并予以奖励表彰(考评指标详见附件)。
根据考评实绩计分,实行同类排名,确定考评等次。未完成年度压降不良信贷任务的,考评等次降级;对压降不良信贷有突出贡献的银行另行奖励,具体由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评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证券、期货公司(营业部)
区内证券、期货实行分类考评:第一类为海通证券上虞营业部、财通证券上虞营业部、中信证券上虞营业部、银河证券上虞营业部、大越期货上虞营业部;第二类为浙商证券上虞营业部、五矿证券上虞营业部、东方证券上虞营业部、光大证券上虞营业部、国元证券上虞营业部。
证券、期货公司(营业部)应在做大做强主业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功能,推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评主要指标为:
1.做大做强主业(30分):对机构营业收入、交易金额等指标进行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和交易金额最高者分别得15分,其余按同类别名次依次按2分递减计分。
2.对接资本市场(30分):根据支持发展基金等新金融业态、推动区内优势企业挂牌上市等、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工作实绩等考评。
3.地方税收贡献(20分):机构当年税收实际入库总量最高、增幅最高的分别得10分,其余按同类别名次依次按1分递减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