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机关各线办、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督促农村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特就健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督考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考主体
镇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督考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片长任副组长,联村干部任组员,适时邀请区镇“两委员、一代表”或第三方参加督考。
二、督考方式
每月对村、集镇开展一次以上不定期环境卫生督考,2018年4月份检查组片区安排表,之后每月检查组向后移一个片区,轮到本片区时跳过,以此类推。各村巡查员加强日常管理做好每日台账。
三、督考内容
督考主要围绕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公厕保洁、牛皮癣清理、乱堆乱放、河道池塘保洁、建筑垃圾、村内企业生产和生活垃圾、监督投诉等重点,要求做到每个自然村、每条河必到必查,检查垃圾分类及保洁台账记录,进行量化倒扣分。
四、督考评级
考核实行百分制倒扣计分,每月考核得分按当月考核计算。月考核得分在95—100分为优秀;月考核得分在85—94分为良好;月考核得分在75—84分为合格月考核得分在74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年终考核成绩按月考核平均分计算。
五、督考奖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