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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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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办发〔20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各项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一)准确把握春运工作形势。据预测,今年春运全区道路旅客运输将达632.83万人次(其中公交客运565.91万人次,班线客运6.27万人次,包车客运4.22万人次,出租客运56.43万人次),较去年增加1.6%;铁路旅客运输约26万人次(其中高铁绍兴东站22.5万人次,铁路上虞站3.1万人次,风情干线约4000人次),较去年增加4%。2019年春运比上年提前10天,节前客流相对平缓,节后客流叠加、高峰压力较大。春运期间,我区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平均气温接近常年或略偏高,但仍可能出现阶段性严寒、冰冻和降雪天气,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任务仍然较重。

    (二)健全完善春运工作领导机制。区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机构改革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要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重点支持和安排,确保春运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部署到位。区春运办要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运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运输市场监管、气象预报预警、疫病防控、春运宣传、志愿服务、电力供应等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领导,保障集镇道路畅通,做好恶劣天气应对防范。

    二、统筹协作,做好运力组织衔接

    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和企业要科学预测客运需求和流量流向变化,千方百计挖掘运输潜力,合理制定运输方案。铁路、公路运输要增强协调性和互补性,相互配合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铁路等部门的对接,强化道路客运班线、公共汽车与铁路、民航干线运输在客流、班次、时刻上的对接,科学调配出租汽车运力,及时疏运到站(港)旅客,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道路运输要加大农村道路客运、城乡公交等的运力投入力度,增开农村客运班车,满足城乡群众出行需要。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兼顾好电煤、粮食等重点物资及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运输。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摸清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及时制定运输保障方案,统筹利用各种运输方式,合理安排重点物资运输。

    三、从细从严,扎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一)从紧压实安全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

    (二)从严排查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春运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等方面隐患、缺陷和影响道路畅通与安全的路段、桥梁、涵洞,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相关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船等交通工具投入运营,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铁路运输企业要强化对线路、设备尤其是新投入设施设备的养护管理,严格遵守各项作业标准,加强运行实时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等违法违规行为。水运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非法营运,切实落实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等要求。车站、码头、重点通航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场),要全面优化旅客进出线路,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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