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8年,上虞区气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就,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
(一)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气象法治建设是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新形势下加强气象法治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转变气象事业发展方式、强化气象社会管理职能、提高我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实现气象工作法治化的需要,同时也是转变行风政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以及气象部门防灾减灾体制特别是防雷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气象法治工作在气象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将其作为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监督,依法推进气象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统一安排,认真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将气象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工作议程,同时将气象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气象现代化体系建设指标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放管服”相结合 不断强化气象安全事中事后监管
(一)不断完善气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决贯彻“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理念,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按照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托省局权力清单指导范本,修订县级气象部门权力清单,做到省市县三级目录一致,并及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更新;开展办事事项“八统一”材料梳理工作,切实做到事项名称与省级保持一致、事项权力库办事指南与窗口纸质办事指南一致、“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全部实现网上申报。
(二)建立完善气象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浙江省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印发2018年防雷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明确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安全检查全覆盖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绍兴市上虞区防雷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从9月份起,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易燃易爆危化场所防雷安全全覆盖检查。
(三)强化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管理。落实《浙江省优化管理服务促进防雷安全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测形成的检测报告,要求企业报送属地气象主管部门备案。推行易燃易爆场所“按图监管”工作机制,依托绍兴防雷安全监管平台,将178家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主体责任信息全部录入监管平台,在实施“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防雷检测机构行为监管”等专项工作中,通过防雷定期检测预警指标(蓝、橙、红)的监控,采取对应的监管措施,蓝色预警(30天)采取短信和书面提醒,橙色预警(15天)采取电话回访告知,红色预警(超期)上门执法检查。通过上述监管措施,相关单位均能够规范落实防雷定期检测工作机制。
(四)加大防雷检测违规行为执法力度。针对防雷检测市场放开后省外防雷检测机构承接检测项目逐步增多的现状,我局要求对承接易燃易爆场所的检测机构在实施检测前提交检测方案,并对现场检测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三、坚持普法宣传与规范制度相结合,不断提高气象法治化工作水平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活动。2018年,我局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扎实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坚持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机关工作人员综合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年召开气象法治工作专题研讨会2次,组织全局集中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活动两次,同时积极组织派人参加中国气象局、省、市气象局和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项法律知识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