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出台背景
为维护我区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不动产预告登记工作,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各相关业务单位的工作职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全区不动产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的业务指导;承办全区不动产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民政局:负责全区不动产的坐落、地名以及项目、楼盘名称的审批和幢号变更的审核备案,并书面告知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今后逐步实现信息实时推送)。建设局:负责办理全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和预售网签合同备案;就全区范围内小区的楼盘信息涉及变更的,及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做好数据实时对接、交换。人民银行上虞支行、银监上虞办:负责做好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督促金融机构开展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