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函〔2019〕42号)和《关于下达全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关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绍撤站办〔2019〕3号),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有序推进,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的原则,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工程建设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发展,确保2019年底前按市政府要求全面完成我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关工作,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1.1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ETC车辆新发展用户任务数(参考值为9.1万辆以上),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10月底前,配合做好ETC门架系统建设工作,完成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
3.12月底前,配合完成新建ETC车道数量任务,实现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部实施称重检测。
4.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货车超限超载率低于2%。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ETC推广应用
1.精准分解发行任务。根据全区2019年底汽车保有量预估情况及目前我区ETC安装数据情况,制定ETC用户发展计划,分解发行任务。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合管理办、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主体,迅速启动ETC发行工作,将发行工作方案报区交通运输局。同时明确我区各ETC合作银行发行任务量,进行量化考核。(区府办,交通运输局负责)
2.免费安装车载装置。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通过对接合作发行单位,利用市场化资源筹集车载装置安装资金,必要时与市级有关部门对接协调资金列支问题。(区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上虞支行负责)
3.增加安装服务网点。优化合作发行单位网点布局,增加银行发行网点数量。7月起,在全区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为通行高速公路车辆开展ETC安装服务。组织合作发行单位与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邮政服务网点、行政服务大厅、车管所、车辆检测站、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4S店及维修厂、大型企业、居民社区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合管理办,中国人民银行上虞支行负责)
4.开展互联网发行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渠道资源,7月底前实现ETC互联网发行,支持用户自行注册、自助安装。鼓励发行合作单位开通网站、APP等各种形式的线上发行渠道,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区交通运输局,中国人民银行上虞支行负责)
5.分类推进车辆安装。8月底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ETC。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员工积极安装ETC。9月底前,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本区在籍的省际、市际、县际班车客运车辆和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车辆、出租汽车、网约出租车、租赁车辆全部安装ETC。11月底前,确保本区在籍、需通行高速公路的城市公交和教练车安装ETC。组织货运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便捷获取通行费发票。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车辆年检年审时引导安装ETC。组织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和村镇,为社会车辆提供ETC安装服务。(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资办,交通集团,各乡镇、街道,杭州湾综合管理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