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9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深化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局党委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
2019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深化作风建设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深化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现就2019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深化作风建设工作,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局党委领导。局党建工作办公室(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各职能科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考核对象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对上级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深化作风建设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市区贯彻落实办法,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的情况。
2.积极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活动,加强日常行风效能监督。
3.结合实际开展“干部作风深化年”活动。
(三)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情况
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和上虞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四)其它
《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责任书》签订情况。
四、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评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检查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考核细则见附件1),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完成专题报告和自评表(自评表见附件2),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于年底前报局党建工作办公室(人事科)。
(二)重点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局党建工作办公室(人事科)组织进行检查,检查以查阅台账资料为主。其中,“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情况”将采取实地考评,检查具体安排另定。
(三)考核评价。由局党建工作办公室(人事科)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被检查考核单位提出考评意见。考核情况报局党委审定。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纳入局党委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考核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单位和党政主要领导评比各类综合先进的资格,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不能评为一等奖。
1.领导班子成员被纪律处分;单位工作人员因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2人(含)以上的;
2. 单位主要领导被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约谈2次(含)以上的;
3. 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明查暗访中被查实通报累计超过3人次(含)以上的;
4. 被主流新闻媒体曝光、相关部门通报批评,不良影响较大的。
(三)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提出整改计划和工作措施,及时纠正解决。发现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考核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本考核办法,在上级有新的精神和特定情况时,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
附件:1.2019年度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深化作风建设考核细则
2.2019年度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深化作风建设考核自评表
附件1
2019年度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深化作风建设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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