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出台背景
为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科创板发展机遇,创新基金业发展模式,充分利用区内外基金管理机构价值发掘功能,积极引进优质基金投资项目来虞发展,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深化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壮大资本市场“上虞板块”,拟出台《创新基金发展模式加快培育新兴产业若干政策》。
二、主要内容
为加强与省内外知名基金管理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推动其投资的成长型大项目和高端初创项目引荐落户上虞,加快基金投资项目产业园建设,我区将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和项目给予政策激励。
(一)成长型大项目引进政策
1.项目引荐奖励。基金管理机构引进投资项目(不包括房地产、金融及投资管理项目),按实际到位注册资本给予1%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以招商引资奖形式奖励给基金管理机构,用于激励团队核心成员;基金引进的投资项目自纳税年度起三年内累计区域经济贡献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按贡献额20%奖励给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经营团队各半,最高奖励500万元。
2.基金配套扶持。根据引进项目股权融资需求,引荐管理机构可单独组建基金,政府产业基金或国有资本出资,可按基金规模不超过30%比例给予配资支持,单个项目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对政府产业基金或国有资本退出清算收益超过按央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以超收部分的50%按7:3比例分别奖励给引荐管理机构和项目经营团队。
3.融资贴息支持。加大对基金投资项目融资支持,5年内对基金引进项目公司的贷款,每年按实际贷款额给予1%的贴息补助,贴息额度不超过企业区域经济贡献部分。
4.落户全程服务。属地乡镇街道及开发区优先保障基金投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强化基金投资项目承接落户和培育管理,对入驻基金投资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
(二)高端初创项目引进政策
1.运营合作机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