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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大力发展都市农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按照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的总体要求,以立足市场需求、特色集群发展为导向,扎实开展品质引领、融合发展的农业产业提质行动,推动农业绿色、优质、特色、品牌化发展,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推进2019年度农业产业提质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高标准现代农业平台建设 1.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平台建设。鼓励创建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对列入创建的省级田园综合体,区财政按农业项目投入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成功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和省级特色农业强镇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鼓励发展“一村一品”项目。重点支持具有“一村一品”规划的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对操作道、沟渠、路等农业基础设施按实际投入额的7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要求主导产业符合当地农业发展规划,核心区域面积连片100亩以上,辐射500亩以上。项目采取竞争性申报,建设主体为村集体。 3.巩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按照“吨粮标准、永久保护,建管并重、整体提升”的要求,高质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保护。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和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重点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环节,着力扩大“千斤粮、万元钱”覆盖面。 二、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4.支持茶叶产业振兴。茶叶产业扶持政策细则另行制定。 5.支持标准果园建设。围绕培育“四季仙果之旅”升级版的目标,选择有一定产业基础,果农积极性高的基地开展标准果园建设,重点对果园的基础设施、植保设施、避雨栽培设施以及采后商品化处理等设施进行补助,实施项目化管理,按果园内基础设施实际投入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支持菜篮子基地建设。根据绍兴市三区融合的要求,蔬菜产业发展相关细则按绍兴市菜篮子政策执行。 7.支持渔业产业发展。为进一步推进现代渔业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渔业生态化养殖,鼓励推广以水稻为载体的稻田养鱼(虾)模式和池塘内循环流水养鱼模式。其中稻田养鱼(虾)项目实施面积须在50亩以上,每亩奖励500元。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模式要求项目实施面积50亩以上,须配套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对配套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按实际投入额的50%予以补助。创建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首评通过的每个奖励3万元。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 8.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技改投入:对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当年新创办的农业企业(不含粮食加工企业,下同),技改投入100万元(含)以上的,按投入额20%予以奖励(以审计设备投资额为依据,不含土地、厂房等费用),单个项目当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 万元;鼓励销售上台阶:对农业企业销售额首次突破0.5亿元、1亿元、1.5亿元、2亿元及以上的,经核实后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以税务数据为准);鼓励科研投入:引导支持农业企业与各类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对实际开展科研合作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合作经费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9.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对新认定为区A级、区AA级、区AAA级的,分别奖励0.6万元/家、0.8万元/家、1万元/家;对首次被评为省示范(先进)或国家级示范的,在上级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再分别给予3万元/家和5万元/家奖励。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245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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