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两新党组织:
截止2019年7月,我镇两新党组织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两新党组织“集中换届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章》和《条例》为依据,充分发扬民主,选优领导班子,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为推进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换届范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此次换届范围为届期已满而尚未换届的两新党组织。集中换届时间为9月到10月,个别单位党组织因特殊原因推迟换届的,须报镇党委同意。
2.合理设置职数。党组织委员会的配备,委员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7人及以上的党支部,原则上应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总支委员会原则上设委员3-5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
3.优化班子结构。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把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懂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党员选进党组织班子。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必须由党员出资人担任;企业出资人为非党的,可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中的党员担任。其中,党总支部建制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书记的,副书记一般要专职或兼任监事长、工会主席等相融性职务,以利于党建工作的开展。积极推进党组织班子与管理层交叉任职,提倡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尽可能进入党组织委员会。
三、主要内容
1.集中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
两新党组织推行“党内民主推荐、企业主推荐、职工代表推荐、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为主要内容的党组织“三推一选”制度,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