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发改投〔2020〕6号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复实验中学校舍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工程已列入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新建项目,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上虞区实验中学张杰东楼、西楼、科技楼、食堂四幢建筑经检测被评定安全性等级均为Csu级,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该项目的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学校师生的办公和学习环境,极大地提高了学校的教学硬件实力。同时,新建地下停车场能有效缓解学校位于旧城区外部道路狭窄,接送时造成拥堵的情况。因此,该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实验中学校舍建设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实验中学。
四、项目实施地址
上虞区青春路118号(实验中学校园内),不涉及新增用地。
五、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