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发改投〔2020〕7号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复上虞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工程已列入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新建项目,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城市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机构职能的调整,部分开发区撤并及分区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上虞区城市规划展览馆部分区块展示内容已与实际不符;历经九年,展览馆的展示手段日趋过时、设备老化落后等问题较为突出。该项目的建设能进一步提高整体展示效果,切实展呈我区城市发展和建设成果,更好地向外推介上虞,彰显上虞城市形象。因此,该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上虞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四、项目实施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二路5号,原绍兴市上虞区城市规划展览馆一层,不涉及新增用地。
五、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