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发改投〔2020〕5号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复杭绍台铁路上虞南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工程已列入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新建项目,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是区域一体化发展升级的需要,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是城市交通系统升级的需要,对上虞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该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杭绍台铁路上虞南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
三、项目法人
绍兴市上虞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实施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
五、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