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办公用品采购行为,强化单位内控管理,节约办公经费开支,提高采购效率,规范流程,充分发挥办公用品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行政工作服务,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镇政府各办线。
2.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工作由党政综合办统一负责。
二、办公用品分类
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主要分为
A类:服务器(仅限于非系统集成项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路由器、交换设备、网络控制设备、网络检测设备、防火墙、存储设备、打印设备、显示器(指台式电脑的液晶显示器)、扫描仪、计算机软件(指可以直接从市场购买的标准换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用软件)、复印机、投影仪及幕布、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及器材、LED显示屏、刻录机、速印机、装订机、碎纸机、电视机、传真机、通用摄像机、电源设备、复印纸。
B类:电冰箱(冰柜)、空调机[指除中央空调(中央空调指冷水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热泵机组等)以外的空调]。
C类:1.办公设备耗材:硒鼓、墨盒、墨粉、色带、色带架、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2.办公文具:书写工具、财务用品、会议用品、收纳用品、装订用品、簿本册等;3.电脑配件:电脑外设、相机外设及网络设备等。
三、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
1.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由党政综合办安排专人采购。
2.办公用品A、B、C类物品采购审批程序:每月25日前各办线根据使用计划填写《绍兴市上虞区永和镇政府采购呈批表》,书面上报党政综合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分管领导签具意见,报党群副书记及镇长审批。党政综合办汇总后统一采购。
四、办公用品采购方式及流程
办公用品A、B、C类物品采购采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