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关于定向扶持文化创意企业的操作细则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政策条款:从区级财政核定的2020年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中,切出1000万元用于定向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创企业。


(一)对于入驻上虞区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街区)内的文化企业,予以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2、3个月房租补贴,最高每家不超过20万元(对于国有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街区)内入驻的文化企业参照浙江省“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第七条“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2、3个月房租免收)。
1.扶持对象:入驻企业为登记注册地、经营地址在上虞区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街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经营和纳税。

2.扶持标准:

对于入驻上虞区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街区)内的文化企业,予以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2、3个月房租补贴,最高每家不超过20万元(对于国有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街区)内入驻的文化企业参照浙江省“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第七条“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2、3个月房租免收)。

3.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园区(街区)入驻文化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1);

(3)园区(街区)入驻文化企业疫情影响房租补助申请表(附表2);

(4)企业与园区(街区)运营单位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租发票及支付凭证;

(5)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企业2019年度完税证明。

4.审批程序:

(1)企业填写《园区(街区)入驻文化企业基本情况表》《园区(街区)入驻文化企业疫情影响房租补助申请表》,并其他申报材料提交园区(街区)运营单位;

(2)园区(街区)运营单位经属地镇街初审后统一上报至上虞区文化产业发展暨曹娥江文创走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区文创办”);

(3)区文创办召集相关部门统一审核;

(4)区文创办将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至各相关企业。

5.申报期限:

文件下发的一个月内

6.业务部门科室:

区文创办 电话:82530726, 18857574571


(二)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不在区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入驻的民营影院、实体书店及文化创意设计、影视演艺、非遗生产类企业,予以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2、3个月房租补贴,最高每家不超过20万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19219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