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乡委〔2020〕18号
各行政村、办线站所、企事业单位:
《2020年丁宅乡关于全力推动稳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丁宅乡委员会 丁宅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
2020年丁宅乡关于全力推动稳经济促发展的
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乡十四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争做生态型乡镇排头兵”目标定位,打造“四季仙果特色强镇、精致精美特色小镇”升级版,全力推动稳经济促发展,结合丁宅乡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奖励对象
在丁宅乡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奖励项目
(一)税收贡献奖
1.当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税收总额(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达30万元(含)-50万元的奖励0.5万元;50万元(含)-100万元的奖励1万元;100万元(含)-200万元的奖励2万元;200万元(含)-500万元的奖励3万元;5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额度通过乡党政联席会议“一事一议”,实行一企一策。
2.当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税收总额(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同比增量达2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0.5万元。
以上两小项奖励可重复计奖。
(二)规模发展奖
1.工业、服务业企业当年度新被列入规上、限上企业行列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2.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当年度销售收入(以纳税销售收入为准)同比增速10%(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工业投资奖
鼓励工业有效投资,企业当年设备投资(不含增值税、运输费、安装费等)200万元(含)以上的,按设备实际投入额2%进行奖励,最高奖额不超过10万元。
新办企业购买或租用丁宅乡范围内的标准厂房或其他闲置厂房500平方米(含)以上、具备厂房合法权证及购买(租用)合同、且用于实际生产经营的,按盘活闲置厂房面积每平方米5元标准一次性进行奖励。
(四)服务业投资奖
鼓励服务业有效投资,经立项备案(核准)当年投资额度(上级相关部门确认为准)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1500万元、1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2万元。
(五)招商引资奖
1.对引进市外内资的项目,在享受上级相关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当年实际投入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每投入200万元奖励0.1万元,依次类推,最高奖励1万元,不足部分不计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