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所(分局):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努力实现空气质量“达标进位”,根据《绍兴市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力践行“八八战略”和“两山理论”,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达标进位”目标导向,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为建设高水平“创新之区、品质之城”提供环境质量保障。
二、主要目标
积极配合和认真抓好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相关工作,通过专项行动,为2020年上虞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33μg/m3以下,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以上;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力争实现“PM2.5浓度降二、AQI优良率升二、全省排名进二”的工作要求,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产业结构优化专项行动
配合推进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结合全区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和工业园区整合提升行动,配合做好“低散乱”、“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通过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二)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行动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配合开展煤质管控,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重点用煤企业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90%,对抽检发现企业煤炭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依法处罚。
2.开展锅炉综合整治。配合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改造锅炉的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配合做好新建锅炉项目准入(新建燃气锅炉烟气排放需达到低氮燃烧要求;建成区不鼓励新建生物质锅炉,特殊情况需建生物质锅炉的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三)柴油车治理专项行动
1.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对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严格实施资质认定,对已取得资质认定尾气排放检测机构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机构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实施尾气检测,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