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所(分局),综合执法队:
为积极融入“满意消费长三角”建设,深化推进“放心消费在上虞”行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域推进放心消费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0〕8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认真办好2020年省政府民生实事的通知》(浙市监综〔2020〕14号)、《关于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的若干意见》(浙市监消〔2020〕3号)、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全域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市监管〔2020〕5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产品服务品质放心、消费权益有效保障的放心消费环境,持续释放人民日益增长的品质消费需求,赋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三级工作要求,确保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市政府、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力争全区放心消费单位达到市场有效主体5%以上,有效提升放心消费单位覆盖面,以放心消费单位“量变”催化消费环境“质变”,全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消费环境进一步和谐、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区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升,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贡献率稳步提高,力争全区放心消费指数达到0.9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高质量完成放心消费建设任务
1. 高标准完成民生实事任务。培育发展放心消费单位2700家,其中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900家、放心工厂700家;建设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2个、城乡放心农贸市场6家;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8家,建成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115家;建设放心化妆品示范经营单位14家;根据“互联网+创建”的思路,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在上虞“三可”动态管理平台建设。
2. 全域推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深化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工作,加快实施消费环节普通商品无理由退货行动。探索“厂商一体”无理由退货标准,引导企业实施“厂商一体”无理由退货,从消费端倒逼生产端提高产品质量,推行线上线下同款同质同价。抓实直销企业30天无理由退货,鼓励大型商超、跨区域便利店、工厂直营店等品牌连锁企业异地无理由退货。
3. 推进放心消费区域覆盖面。按照《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要求,结合“美丽乡村”“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至少建成1个放心消费乡村;按照“处处争创放心店,家家都可退换货”目标,将放心消费建设拓展延伸到核心商圈、特色街区、大型商超、市场等区域,建设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2个、消费品专业市场2个。
(二)大力开展食药专项治理
4. 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积压食品及原料清查等专项行动,加大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全区放心消费单位为重点场所,以区域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上虞”食品专项抽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特殊食品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5. 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开展“清脑”“清雷”“清源”“清新”等“四清”行动。组织开展“药品流通环节质量提升行动”,推广药品质量智慧监管,数据上传率90%以上。深入推进化妆品“百千万”工程提质,探索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重点打击化妆品原料违法、违法添加和制假售假行为。
6. 提升网络订餐安全。开展入网餐饮单位“无证清零”行动,督促订餐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上线餐饮服务经营者资质审核监督和信息公示,依法查处无证餐饮经营行为。推动《网络订餐配送操作规范》组织实施,推行网络订餐“外卖封签”和“无接触配送”服务,确保配送箱(包)、配送人员、配送流程、日常管理等相关要求落地。开展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线下抽查行动,重点围绕食材采购、餐盒使用、环境卫生、操作加工等关键环节,确保食材来源可靠、加工过程放心、线上线下一致。
(三)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
7. 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浙江制造”标准互认、消费类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和“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新增“浙江制造”标准10项,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丽水山耕、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服务。开展“品字标”企业推荐活动,新增“品字标”企业7家,推行“品字标”企业质量承诺100%公示、品牌产品100%贴标、厂区车间100%亮标、广告宣传100%植入,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8. 推进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加大涉疫产品监管力度,开展区域块状产业产品质量风险排查,全区实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90批次以上,组织开展不少于1个区域块状产业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以及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确保安心消费。
9. 开展日用消费品质量比对。重点围绕童车、冲锋衣、儿童书桌、空气净化器等消费热点产品组织质量比对活动;组织开展“浙江特色产品伴手礼”评测和推荐,提高消费者对优质产品质量的认同度。
(四)着力打造透明消费环境
10. 强化价格监督执法。开展涉民生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停车区域收费、小区物业收费以及中央、省级取消涉及个人相关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加强明码标价工作,着力推行“明码实价”,督促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重点开展商品和服务不明码标价、不诚实标价、虚高标价、模糊标价等问题整治。
11。深化放心计量行动。规范农贸市场称重行为,集中整治使用“作弊秤”违法行为、螃蟹过度捆绑、卤味制品包装盒占重、鲜活水产品塑料袋占重等不规范称重行为。实施强制检定“零遗漏”,对全区放心农贸市场在用衡器、加油站加油枪和出租车计价器实施100%强制检定。启动电动汽车充电桩、心电监护仪等新增依法管理目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强化消费领域计量监管,落实“民用三表”到期轮换,开展眼镜制配场所、医疗卫生等行业监督检查,双随机检查比例不低于10%,组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100批次以上。
12. 规范电商平台建设。落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监督指导电商平台健全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完善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机制,引导出台高于7天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快速化解纠纷。全面推行先行赔付制度,指导电商平台设立消费先行赔付保障金,公示赔付条件、流程和范围,接受社会监督。深化网络消费共建共治,依托网络市场跨区域协作联盟,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交互,完善联动网络打假机制,推动网店数据在线交互,确保电商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依法规范经营。
(五)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