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基层党组织:
《绍兴市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已经区社党委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
绍兴市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供销总社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增强领导班子的学习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人员组成和职责
1.党委中心组由区社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中心组成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充实。
2.区社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组长对中心组学习负总责,主持中心组学习、交流、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对中心组成员平时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年终主持全面考核。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3.人力资源部部长任中心组学习秘书,其职责是参与学习计划的制定,负责学习活动的具体安排和学习记录、学习档案、学习考勤考核以及学习材料的准备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学习计划和时间
中心组每年年初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学习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专题、学习时间、阅读书目等。学习时间全年不少于12次,每月集中一次学习讨论,学习时间相对固定为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一晚上。
三、学习内容
1.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有关著作,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