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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
虞市监〔2021〕40号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证照注销联办”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效提高商事主体退出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服务的通知》(浙市监注〔2020〕1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商事主体注销便利化水平,切实实现“一事一窗一次”的目标,现决定对我局涉及的七大类后置审批事项实施“证照注销联办”改革,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商事主体“证照注销联办”实施范围暂定为食品经营、食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七大类。今后,有条件纳入“证照注销联办”的事项,将进行逐步拓展。
二、改革要求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以优化办事流程、压减注销时间、精简申请材料为目标,优化整合证照注销审批流程,缩短证照注销的审批链。
通过提炼营业执照与许可事项注销的材料规范,整合出新的“证照注销联办”材料规范与明细,采用“无差别受理”的服务模式,一次性收取材料,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当场予以注销全部证照,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当场一次办结”,解决“多科室、多窗口、多次跑”的问题,达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的效果。
三、工作机制
“证照注销联办”采用“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当场一次办结”的工作模式,实现办事流程整合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