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虞市监〔2021〕35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所(分局),综合执法队:
为切实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绍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和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总体安排,组织开展油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由我局统一组织开展,相关费用在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中列支,不向被抽检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抽样检验工作由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实施。
二、受检对象
绍兴市上虞区经营成品油批发、零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用油库。
三、抽查范围
本次抽查产品为GB17930-2016车用汽油、GB19147-2016车用柴油、GB29518-2013尿素水溶液。
四、抽查数量
本次抽查共抽查油品36批次,其中汽油16批次、柴油10批次、尿素水溶液10批次。从3月起逐月组织实施,原则上每月抽检3-4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月抽样数量。
五、抽检方法
(一)抽样数量、方法和检验判定应当依据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进行。
(二)抽样时,应至少有两名抽样人员参加,并向被抽查单位出示本文件及由我局制发的《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授权委托书》、《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