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市政园林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
瑞安市市政园林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机构改革相关精神,设立瑞安市市政园林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园林局)。市市政园林局经市政府委托主管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工作,为市政府直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1.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职能划给市交通运输局承担。
2.划入原由市规划建设局承担的城镇建设区域内绿化设施建设管理职责。
3.增加数字化城市管理职责。
4.加强城市污水排放、建筑渣土和生活垃圾的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绿化、市容环卫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实施年度建设、管理与维护计划。
(二)负责城市建成区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建制镇、建成区外街道的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设计审定、工程报建、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定额审定等工作的管理,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重大事故;负责监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的招标投标活动。
(四)负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企事业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市区环城河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开挖、占用的审批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立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道路和市区环城河绿化带的建设、保护和管理;负责占用城市绿地、伐移树木的审批工作;指导各建制镇、建成区外街道的园林绿化工作。
(七)负责全市燃气、城镇供水、污水排放管理和城镇节约用水工作。
(八)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卫行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承担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市政园林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督查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政务信息、宣传、外联、信访、安全保卫和有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重要批示件;负责全市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的汇总统计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府交办工程的概预、决算和资金使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统战综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计划生育管理、因公出国(境)审查与报批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联系群团工作;负责行业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做好市政园林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以及指导企业体制改革等工作;指导市政园林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三)市政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