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
瑞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市、区)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1〕113号)和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瑞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机构设置的批复》(温市编〔2012〕51号)精神,设立瑞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市国资办是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正科级工作机构,与瑞安市财政局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二)加强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职责,建立和完善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三)加强国有企业人事用工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
(二)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监督;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考核国有资产经营状况;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四)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向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
(五)指导、推进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监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和协调解决监管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负责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
(八)参与审核或审定监管企业人事用工方案。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资办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改革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