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瑞安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
(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3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温政办〔2015〕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社会共治”原则,以实施“六大提升工程”为载体,全面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着力以“问题清单”解决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以“责任清单”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以“权力清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餐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更加健全,公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场(点)的规范管理,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杀白家禽等产品出场(点)。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建设完成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并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农林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统筹监管原则,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贩、农贸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下同)(以下简称“三小一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不断规范“三小一市场”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鼓励和引导“三小一市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实施小餐饮整治规范工作,做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提升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实施“阳光厨房”建设。逐步设置食品小摊贩临时疏导点,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完善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推行公众免费检测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市政园林局)
(三)实施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提升工程。严格进口食品管理,加强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及国内收货人备案制度,防止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流入国内市场。以进口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等为重点品种,以进口食品集散地、冷库、批发市场等进口食品储存、经营场所为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断强化案源拓展,依法严厉打击走私、逃避监管、假冒进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国检瑞安办事处、海关瑞安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