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瑞安市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
存放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账户的设置
第七条 市级预算单位按规定可开立的银行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指市级预算单位因办理本单位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以及往来资金等的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开立的银行账户。
(二)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指由市级预算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市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文件,对其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账户,市级预算单位同一性质的资金凭同一证明文件只能申请开立1个专用存款账户。
(三)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指市级预算单位为办理贷款转存、贷款归还等与贷款相关的业务而开立的银行账户。该账户不得办理其他资金的收付结算,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且有一定使用期限。市级预算单位除因借款需要外,一律不得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第八条 一个市级预算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市级预算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食堂,可以预算单位食堂名义单独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九条 市级预算单位按相关规定可以开设下列专用存款账户:党费、团费、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市级预算单位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原则上开设1个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其他特殊情况,按确需原则经批准后开设专用存款账户。
第十条 市级预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从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机构取得的贷款,可在该贷款银行开立一个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根据贷款合同中注明的贷款期限设定账户期限,贷款合同到期,结清本息后,账户必须撤销。
第十一条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的有关银行账户开设,按有关规定执行。
竞争性存放管理
第十八条 市级预算单位公款存放应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竞争性存放。竞争性存放是指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确定开户银行及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的管理活动。本办法发布之前未以公开招标方式存放的定期存款,也应按本办法要求实行竞争性存放。
第十九条 市级预算单位开展竞争性存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竞争性存放应公开、公平、公正开展,防范廉政风险。
(二)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相统一原则。科学测算现金流量,在确保单位资金安全和日常支付流动性需求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第二十条 市级预算单位应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制定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办法,经党组(党委)办公会议或局长(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由各单位自行实施或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组织。
第二十一条 市级预算单位开展招投标工作,应编制招标文件,在本单位及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浙江政府采购网”、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参与竞争性存放招投标的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及政策性银行,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瑞安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四)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近3年均B级以上,银监部门年度监管评级近3年均3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