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创新的若干规定》已经2014年4月21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
规范创新的若干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创新,提高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效率,遏制挂靠投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职责分工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以立项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等文件为准),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招标投标活动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负责监管。建设单位必须填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预算(资金)落实情况表》,经财政部门核准落实预算资金后,方可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其政府采购活动由市财政局负责监管。
二、放宽社会投资项目进场招标要求
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招投标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将逐步放宽社会投资项目进场招标要求。社会投资的建筑类项目(不含村级工程项目),可以由投资人依法自主选择发包方式,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备案。
三、推进预选承包商制度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察、财政、审计、各行业主管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审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牵头,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初审和管理工作。
预选承包商名录一年审查一次,符合条件者列入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人应当从名录中选择投标人或承包人,未列入名录不得承接我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入名录的承包商经认定后有挂靠投标、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不良行为的,将直接清出名录。被清出名录的承包商,两年内不接受其加入名录申请。加强对预选承包商的考核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负责对预选承包商的投标行为进行评价,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预选承包商的行业监督进行评价,建设单位负责对合同履约进行评价,并将其评价结果运用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
预选承包商制度先在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施工项目中试行,视试行情况逐步推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可另行建立年度小型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四、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供应商库建设管理
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配套服务定点招标制度,扩大配套服务定点招标范围与类别,加强对定点服务供应商的标后监管,优化考核评定办法,将考评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度的招标采购中。探索建立无规定收费标准的课题研究类项目的定点服务供应商,建设单位从定点服务供应商中综合考虑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情况择优选定服务单位。建立预选招标代理(包括造价咨询,下同)机构名录,建设单位在名录中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进场登记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畅通中介进出渠道,完善清退淘汰制度。加强招标代理工作质量考评管理,每月统计考评情况,考评结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开发布,年度考评结果及检查情况将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完善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制度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年定期按照工程类型特点,通过公开征集、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每个小型工程类型的年度小型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及最高限价(最低下浮率)。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中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采取简易招标程序,通过合理竞价在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发布前,建设单位会同市财政或相关职能部门组建由工程造价专家参与的审核小组对小型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确定。承接小型工程的建造师与监理工程师,可酌情考虑由在我市当地承建项目的建造师与监理工程师兼带。
六、强化投标单位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