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确定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等三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的批复》(温市编〔2017〕33号)精神,设立瑞安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和政策处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协助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做好瑞安段工程项目前期研究和报批、竣(交)工验收、营运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高速公路瑞安段工程的土地征收、构筑物拆迁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政策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政策处理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用款计划、资料建档和归档等工作。
(四)负责高速公路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涉及的“三改”工程实施方案研究、建设项目申报、政策处理、工程建设、竣(交)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工作中的社会治安、交通管理、环境保护、政策宣传等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瑞安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和督查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保密、信访、综治、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重要批示件;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单位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其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研究确定、监督检查、考评办法的制订和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评价工作。
(二)工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