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确定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等三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的批复》(温市编〔2017〕33号)精神,将瑞安市旧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挂瑞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旧城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编制旧城建设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各专项规划。
(三)负责市政府指定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指定项目开发建设和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具体工作。
(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瑞安市旧城建设管理办公室(瑞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和督查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化、保密、机要、档案、考勤、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信息、宣传等有关工作;负责内部制度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党代会提案和重要批示件;负责有效投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考绩考核等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做好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工作。
(二)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