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瑞安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瑞安市瓯飞办公室更名及机构规格调整等事项的批复》(温市编〔2016〕46号)精神,将瑞安市瓯飞办公室更名为瑞安市瓯飞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简称市瓯飞管委会),为瑞安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负责丁山二期、丁山三期、瓯飞南片工程、凤凰山岛、齿头山岛、上干山岛等区域(以下简称本区域)的围垦造地、基础设施建设、区块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以及区域内重要设施迁建等工作。
(三)参与编制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项目建设征地、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协助有关市级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本区域海域(滩涂)、土地等资源,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机制。
(五)负责管委会预算编制、财务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筹资等工作。
(六)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瓯飞管委会设置6个内设机构(其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督查管委会机关及下属单位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调研、会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重要批示件。
(二)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