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凤凰行动”计划,鼓励企业通过实施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加快企业上市挂牌步伐,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营造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良好氛围,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市上市公司成功并购市内目标企业并达到控股要求,并购方出资额(现金支付占50%以上,下同)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奖励75万元;出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奖励150万元;出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200万元。以上奖励以地方财政贡献为限。
二、我市拟上市拟挂牌企业(已经和三方中介机构签约启动,下同)成功并购目标企业并达到控股要求,并购方出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奖励75万元;出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奖励150万元;出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200万元。以上奖励以地方财政贡献为限。
三、我市拟上市拟挂牌企业引进我市政府产业基金合作的战略投资者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奖励50万元;引进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100万元。
四、我市成功上市的企业,首发融资50%以上投资瑞安的,按照首发融资金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上市公司、新三板企业实现再融资,且融资额50%以上投资瑞安的,按融资金额的1‰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