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瑞政办〔2017〕45号)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点关于“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开拓外地市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市外市场开拓服务平台,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对创造市外产值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奖励按企业在市外新增建设项目对我市地方财政贡献度的70%计算。”修改为“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开拓外地市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市外市场开拓服务平台,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将企业在市外新增建设项目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的70%安排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用于该类企业的扶持与发展。”
二、将第四点关于“结合‘地方财政贡献度’指标,鼓励企业创税创收。对建筑业企业年地方财政贡献首次达350万元、700万元、1050万元,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并以此类推,按年地方财政贡献每提高350万元,奖励金额增加1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修改为“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指标,鼓励企业创税创收。对建筑业企业年地方经济发展贡献首次达350万元、700万元、1050万元,分别安排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扶持资金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用于该类企业扶持与发展;并以此类推,按年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每提高350万元,金额增加10万元的标准安排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该类企业的专项扶持力度。”
修改的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若干意见》根据本通知作相应的修改,并予以重新公布。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业发展环境,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经市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引进来”战略,鼓励市外企业迁入。对在我市落户注册的市外企业进行奖励,对特级、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励。奖金分三年等额予以发放。
二、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开拓外地市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市外市场开拓服务平台,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将企业在市外新增建设项目对我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70%安排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用于该类企业的扶持与发展。
三、提升企业资质等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晋升为特级、一级、二级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