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政府办 > 正文

关于印发《海曙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海曙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海曙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增强我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海曙区区长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海曙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在行业内有广泛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企业(组织)。

  第三条 质量奖的评定工作旨在推广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以促进企业(组织)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目的,在企业(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坚持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加快推进本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第四条 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定一次。原则上每年全区获奖企业总数不超过两家,有效期为五年。

  第五条 在区长质量奖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的评选。

  第二章 评定范围

  第六条 质量奖的评定范围为全区制造业(含建筑业)、服务业企业(组织)。

  第七条 非紧密型企业集团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八条 为确保质量奖评定过程及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设立海曙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办”),评委办设在海曙质监分局。

  第九条 评委会成员由政府、经济主管部门领导及质量管理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行业人士等组成。评委会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两名,分别由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和海曙质监分局局长担任。其他评委会成员由评委办提出初步名单,由评委会主任审定。

  第十条 评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推动、指导、监督质量奖评定活动的开展,决定质量奖评定过程的重大事项;

  (二)研究、确定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三)审查、公示评定结果,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向区政府提请审定质量奖拟奖企业(组织)名单。

  第十一条 评委办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修改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评审标准、实施方案等;

  (二)培训、评聘质量奖评审人员;

  (三)负责受理质量奖的申请,组织实施质量奖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公示以及宣传、推广和培育工作;

  (四)向评委会报告质量奖的评审结果,提请审议候选企业(组织)名单;

  (五)对获奖企业(组织)进行监督和帮促。

  第十二条 质量奖评审人员,由评委办选聘,或组织有一定知识的人员,经培训后确认为质量奖评审人员。

  第十三条 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等负责本系统、本区域质量奖的培育发动工作;推广获奖企业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协助推荐专业人员担任评委会委员。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十四条 企业(组织)申报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海曙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建筑施工和服务业三年以上;

  (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先进,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三)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本区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发展速度较好;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获得所在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质量奖。

  (一)不符合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质量等政策;

  (二)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三)近三年有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有效投诉;

  (四)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有严重质量问题;

  (五)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政府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quzhengfubangongshi/20181102/1548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