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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发展月光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曙区发展月光经济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1

 

海曙区发展月光经济实施方案

  月光经济又称夜市经济,是以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月光经济以夜间文化演艺、旅游观光、教育培训、餐饮购物、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展览展销等为主要内容,是伴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而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发展月光经济对繁荣市场、带动就业、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有积极意义,也是提升城区魅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月光经济的指导意见》(甬政发〔2014〕78号)文件精神,结合海曙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鼓励发展、规范管理,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全区统筹、政企合力的原则,通过科学规划引领,合理整合资源,创新发展环境,培养消费新风,着力建设一批“商旅、商文、商娱、商体”相融合的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功能齐全、设施完善、交通便捷、清洁卫生、特色鲜明的特色夜市街区,提高月光经济在第三产业的贡献率。

  二、工作目标

  以天一商圈为核心、中山东路为轴线,形成天一广场、和义大道、鼓楼沿、城隍庙、月湖盛园等特色商业街区多节点共同繁荣的月光经济发展格局。形成一批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一定带动辐射功能的特色夜市街区。

  三、建设要求

  夜市街区建设要符合以下四方面要求:

  (一)规划选址要求。夜市街区的规划设计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要有利于集聚人气,便于交通组织,不扰民。

  (二)风格特色要求。夜市街区入口或显要位置要有体现街区综合性能的街标。在街区整体风格设计上要各具特色,注重个性化设计,注重挖掘历史文化底蕴、传统街巷等资源,注重雅俗共赏。

  (三)配套设施要求。要有完善的水电气供应、排水排污等硬件设施。要配套设置休憩区、景观带、公共活动场地、标识系统以及卫生(公厕)、消防、环卫等必要设施。要配置与街区规模相适应的专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涉及食品经营的夜市街区应统一配置防蝇、防虫、防鼠以及清洗消毒设施。

  (四)经营管理要求。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有日常管理制度。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结合市场及消费需求,统筹组织各类夜间消费、促销、休闲、演艺等品牌活动。要充分调动街区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和商户积极性,推进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商业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近期计划。先行改造提升天一广场、和义大道、鼓楼沿等地铁1号线沿线的商业综合体、商业特色街区及功能区块的整体形象、配套服务设施。鼓励引导月湖盛园、南塘老街、高鑫广场等商业综合体、商业特色街区,丰富业态结构、规范经营管理、完善交通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夜间主题活动。

  (二)中期计划。至2017年,启动城隍庙、南塘老街、月湖西区等夜市街区建设项目,形成13个市级特色夜市街区。

  (三)远期计划。至2020年,建成三江口月光经济集聚区和5个以上市级特色夜市街区,形成一批月光经济品牌活动、平台及载体。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月光经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海曙区月光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立由吴胜武区长任组长,谭国洪常务副区长、卜明长副区长、张宁辉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旅游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海曙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海曙国土资源分局、海曙地税局、海曙规划分局、海曙环保分局、海曙交警大队、海曙消防大队、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海曙区发展月光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府办:根据市政府对月光经济工作的总体方案和要求,负责统筹协调日常事务;制订月光经济行动方案,汇总审定各工作组的实施方案,对各工作组及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办;负责区月光经济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办公室会议会务工作;负责财务预算,资金调度等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委宣传部:负责落实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平台对月光经济发展的整体宣传;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夜间文体、娱乐活动,积极引导市民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

  区发改局:负责研究提出月光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监测月光经济发展动态和趋势;负责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

  区教育局(体育局):负责引导和扶持教育培训机构开展面向成人学历、非学历,以及生活类夜间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夜间体育艺术竞赛及展示等活动;负责推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延长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时间;按照市里部署,做好夜间体育健身产业发展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月光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对符合相关政策扶持范围和条件的夜间品牌活动及夜市街区创建评定,给予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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