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增强城区综合竞争力,实现“现代服务业发展领跑全市”的目标,结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立足海曙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宁波中心商贸商务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功能定位,把握宁波市打造“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城市”和“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的历史机遇,按照“集聚、提升、发展”的要求,以加快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完善布局为导向,加快形成综合服务功能强大、产业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争取实现从“服务业大区”向“服务业强区”的跨越。
(二)发展目标。服务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优势更加突出,辐射能力显著增强,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保持全市领先地位。
1.总量扩张保持领先。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地方财力的主要来源、吸纳和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服务业增加值增幅、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服务业税收比重、服务业就业人数等各项主要指标均保持全市乃至全省领先水平。
2.结构调整保持领先。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现代高端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业态不断创新。初步建立以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重点行业为主体,以总部经济、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新型高端产业形态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保持全市领先。
3.产业布局保持领先。产业集聚程度明显提高,一批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初步形成,特色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产业集聚载体和平台建设步伐显著加快,形成以产业集聚区为核心、特色街区和商务楼宇为补充的产业空间布局,产业集聚和辐射能力保持全市领先。
4.优化环境保持领先。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体制环境不断优化,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对服务业在市场准入、用地保障、税费优惠、政府投入、人才支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持续加大,一些体制政策障碍和要素瓶颈制约得到明显缓解,成为全市最适合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区域。
二、大力扶持重点行业发展
(三)扶持商贸业发展。鼓励现有商贸街区和专业市场加快推进升级改造,引进国内外著名品牌企业、大型连锁企业和地方老字号企业入驻。扶持品牌专卖、连锁便利、折扣商店等新型商贸业态发展,鼓励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商业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外贸加快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支持外贸企业优化贸易产品结构,促进单一贸易向多元化贸易转变。扶持休闲旅游业发展,鼓励旅游企业开辟都市旅游专线,引导提升旅游配套服务档次。
(四)扶持金融业发展。鼓励国内业绩优良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国性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在我区设立区域总部、结算中心。扶持证券保险、资产管理、产权交易、融资服务、典当担保、信用评级、金融仓储、投资咨询等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壮大。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组织、业务和产品的创新,促进金融产业要素的快速集聚和金融服务功能的完善提升。
(五)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鼓励物流模式创新,扶持发展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第三、四方物流。鼓励物流技术创新,扶持建设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和仓储管理、配送中心、运输、跟踪处理和营销等物流服务系统。鼓励物流企业创建品牌,培育一批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支持企业积极申报A级评审。扶持城市配送和城市快递行业发展,以技术信息化和管理专业化为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六)扶持商务服务业发展。扶持法律服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商务中介行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国际国内著名中介服务企业、品牌中介企业入驻。扶持人才市场、产权交易等要素类中介行业发展,鼓励本土机构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中介开展合作。扶持科技咨询、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科技中介行业发展,鼓励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科技咨询活动。
(七)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深入挖掘文化资源,支持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引导文化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扶持广告传媒、软件设计、会展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动漫游戏、影视制作、医疗保健、信息传输等文化产业发展壮大。
(八)扶持社区服务业发展。以便民利民、扩大就业、提高品质为目标,鼓励发展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服务业。扶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养老托幼、生活品配送等新型服务业发展。扶持“81890”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构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
三、积极推进产业形态创新
(九)扶持总部经济发展。鼓励在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的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知名民营企业在海曙区设立研发中心、营销中心、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结算中心等职能总部。扶持本土优势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建设总部大楼设立企业总部,留住企业设计、研发、销售等核心环节及高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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