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限价房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发〔2009〕34号)等文件规定,应家保障性住房区块3#-1、4#地块限价房项目(项目地名“甬樾湾”)剩余房源推出申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甬樾湾限价房项目,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南临铸锋路,西接规划康桥北路,占地面积约10.99公顷,建筑面积约29.1万㎡,限价房面积约22.5万㎡、2649套。项目周边规划配套有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邻里中心等服务设施。本次推出的甬樾湾限价房是经过首轮申购后的剩余房源,截止本公告发布日甬樾湾限价房剩余房源建筑面积约4.25万平方米、572套,其中建筑面积约72平方米426套,约78平方米116套,约88平方米30套,选房首日(不含)前如产生退房,将一并纳入本次推出房源。
二、销售价格
本次推出的甬樾湾限价房剩余房源按照首轮公布的一房一价销售。甬樾湾限价房首轮销售均价为9459元/㎡,具体房源的销售价格将在销售均价的基础上根据房源楼层、朝向差等情况进行浮动。
三、供应对象及申购条件
甬樾湾限价房剩余房源面向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市六区及三个功能园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大榭开发区供应对象及申购条件见本公告,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供应对象及申购条件见当地另行发布的申购预公告。
(一)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取得当地城镇范围内常住户口(即申请人现户口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单位集体户口以及2016年9月30日前在村民委员会户口性质为非农的)满3年(申请人落户时间不含原农业户口取得年限,市六区及三个功能园区落户时间可合并计算);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51908.8元)以下。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劳动部门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
2.申请人近5年在市六区及三个功能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36个月;
3.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51908.8元)以下。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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