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国债造林项目建设步伐,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关于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国债项目是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点项目之一,是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县实现山水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长江防护林国债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建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实行扶持政策,增加对造林的投入。
为加快国债造林项目的进度,县政府决定对国债造林项目实行无偿补助政策。按省核查面积,山地造林(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00元,其中栽植40元/亩,三年抚育管护每年每亩补助20元;低效防护林补植改造,每亩补助60元,其中栽植30元/亩,三年抚育管护每年每亩补助10元。
实行苗木无偿补助政策。凡经林业部门规划设计、许可的生态公益林苗木由县林业局无偿提供。
实行退耕还林农业税减免政策,根据浙财农税字[2001]27号文件精神,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实施退耕还林的,经县林业局和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报县财政局批准,自下一年度起调整核减或减免农业税。
各地要加强对国债造林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开设专户,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县林业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地国债造林资金的监管力度,保证建设资金正常运作,安全有效。
三、抓好科技示范,实行“科技兴林”。
国债造林技术操作性强,必须走“科技兴林”的道路。各地要重视现有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装和指导工作。每个乡镇至少建立50亩以上国债项目示范基地2处,树立样板,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县林业局要做好科技咨询、工程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使工程建设符合技术要求。
四、强化管理、严格督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质量是生命,造林质量关系到党政部门的形象和声誉。国债项目是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列入国家预算,抓好工程质量尤其重要。为了切实加强对造林质量管理,县府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建设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对完成任务、造林质量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达不到造林质量标准的,予以通报批评。县林业局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对造林专业队伍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或返工措施。
二OO三年元月十六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