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为做好2003-2004年度政府文艺奖的申报工作,根据浦政办〔2004〕1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作品发表时限: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二、申报门类:文学、书法、美术、戏剧、摄影、音乐、舞蹈、曲艺、电影、广播电视、文艺理论和民间艺术等12类。
三、申报条件
1、在本评审年度内有较高质量作品发表或获奖,且文艺创作积分达到500分以上(其中国家级积分占300分以上)的年满18周岁的本县文艺工作者。
2、获得政府文艺奖一次者,可再申报一次同门类单项奖,创作积分须达到600分(其中国家级积分占400分)。
四、申报要求
1、如实填写《浦江县人民政府文艺奖申报表》,并附申报门类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31日;
3、申报材料交县文化局业务科,联系电话:4111096。
附件:《2003至2004年度政府文艺奖申报表》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浦政办发〔2005〕30号附件:
2003至2004年度政府文艺奖申报表
姓 名 电 话
联系地址
门 类 申报积分
申报条件
初评意见 二OO五年 月 日
终评意见 二OO五年 月 日
注:如填写不下,另附。
为做好2003-2004年度政府文艺奖的申报工作,根据浦政办〔2004〕1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作品发表时限: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二、申报门类:文学、书法、美术、戏剧、摄影、音乐、舞蹈、曲艺、电影、广播电视、文艺理论和民间艺术等12类。
三、申报条件
1、在本评审年度内有较高质量作品发表或获奖,且文艺创作积分达到500分以上(其中国家级积分占300分以上)的年满18周岁的本县文艺工作者。
2、获得政府文艺奖一次者,可再申报一次同门类单项奖,创作积分须达到600分(其中国家级积分占400分)。
四、申报要求
1、如实填写《浦江县人民政府文艺奖申报表》,并附申报门类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31日;
3、申报材料交县文化局业务科,联系电话:4111096。
附件:《2003至2004年度政府文艺奖申报表》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浦政办发〔2005〕30号附件:
2003至2004年度政府文艺奖申报表
姓 名 电 话
联系地址
门 类 申报积分
申报条件
初评意见 二OO五年 月 日
终评意见 二OO五年 月 日
注:如填写不下,另附。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