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县行政违法案件处罚情况,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浙府法发〔2005〕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要全面准确,逐级上报。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并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使用统一的《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见附件),并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
三、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每年分两次进行。7月10日前报送当年1-6月份的情况,次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7-12月份的情况。
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统计工作准确性、及时性。对不按规定统计、报送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要利用统计资料加强对行政执法现状的分析研究,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附件: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县行政违法案件处罚情况,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浙府法发〔2005〕1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要全面准确,逐级上报。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并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使用统一的《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见附件),并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报。
三、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每年分两次进行。7月10日前报送当年1-6月份的情况,次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7-12月份的情况。
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统计工作准确性、及时性。对不按规定统计、报送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要利用统计资料加强对行政执法现状的分析研究,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附件: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